青科信字 [ 2003 ] 15号

关于申报2004年所(中心)
科技信息计划项目的实施意见

(试行)

 

各部门:

  为了推进我所(中心)科技情报信息事业的发展,提高科研队伍素质,提升我所整体科研力量和水平,应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新要求,更好地为政府、科技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在2004年所(中心)开展科技信息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望各部门抓紧作好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内容

  (1)以我市“十五”科技发展计划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依据,重点围绕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和经济问题开展科技情报信息研究,为我市科技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信息支撑。
  (2)应对新形势,以科技信息业在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开展的科技信息战略研究。
  (3)网络环境条件下的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
  (4)有关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竞争情报的采集与分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统计与分析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和软件开发。
  (5)以提高我所(中心)管理水平及网络办公自动化水平等方面进行的相关研究和软件开发等。

  2、项目受理审批程序

  (1)以部室为单位,汇总分类申报材料,所学术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申报、受理等工作。
  (2)项目报送所学术委员会。
  (3)所学术委员会对各部门所申报的项目经过初审、复审等程序初步确定入选项目报所务会审批。
  (4)所务会对所学术委员会提交的入选项目进行集体研究,最终确定所(中心)年度科技信息研究计划项目。

  3.项目的管理、检查和验收

  (1)被列入所(中心)年度科技信息计划的项目由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进行资助资金的管理。经费的支出按照项目批准的经费预算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所长批准方可使用。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剩余项目资金可一次性发放给项目组,用于奖励项目组成员。
  (2)在研项目以3个月为周期向所学术委员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3)所学术委员会对在研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对于项目完成情况不好的,将给予提醒、警告直至停止项目执行等处理。
  (4)项目结束,项目组将有关成果材料等报送所学术委员会,由所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并报所务会批准确认项目完成。

  4、项目申报时间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青岛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信息计划项目申报表”三份,报所学术委员会秘书石莉洁处。
  (2)表格格式登陆我所网站(www.istiq.com.cn)下载。
  (3)将项目申报表电子文档Email至qdkeji@163169.net。
  (4)2004年1月5日-2004年1月20日受理申报项目,以部门为单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科技信息项目申报表

青岛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2003年12月17日

主题词:计划 项目 申报
青岛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2003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