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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先锋]

青岛市科技信息研究所(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使我所(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好地履行职能,确保教育活动高质量和高效运转,参照《青岛市科技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特制定我所(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例会制度

  (一)领导小组例会

  所(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市科技局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个阶段结束转入下一阶段时,召开所(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例会。

  (二)办公室主任扩大例会

  所(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所(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所(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例会。参加范围: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综合协调督导组和材料宣传组成员。

  二、工作责任制度

  (一)综合协调督导组工作职责:负责所(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

  1、督导各支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具体落实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

  2、负责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筹备及服务工作,发放通知和会务等工作,负责与市科技局督导组和各支部的协调联络。

  3、负责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的来信来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4、负责接收各支部上报的各类材料,登记后,及时转往相关责任组。

  5、负责协调、联络市科技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

  (二)材料宣传组工作职责:负责所(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相关材料的撰写、总结上报及宣传工作。

  1、负责起草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所(中心)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的实施意见及各阶段总结材料。

  2、提供新闻素材,运用各种渠道加强日常宣传和报道。

  3、根据所(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每周编发1期简报,经该组负责人审阅、办公室主任签发后,报市科技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同时通过所(中心)网发往各部室和支部。

  4、负责办公室内部文书档案的管理。

  三、工作纪律制度

  (一)政治纪律

  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从政治上看待先进性教育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对反映的情况、请示的问题,不能随意答复,特别对教育活动中了解到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只能向组织汇报。

  (二)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

  (三)工作纪律严格实行考勤制度,一天以内由该组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四、周报制度

  实行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情况每周一报制度,各组在每周五下午3:00前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报材料宣传组,归纳整理后报办公室主任,并于周一分送各组成员,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五、文件流转制度

  (一)领导讲话、各阶段实施方案、总结等重要文件,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发。

  (二)凡是以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上报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文件,一般由各组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发;重要文件各组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签,报主要领导签发。所有上报、下发的文件,由材料宣传组登记后发出。

  (三)常规性的工作要求、通知、各支部实施方案审批、复核验收等,有综合督导组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自行掌握。反映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有综合督导组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由各组负责提供基本素材,材料宣传组负责编辑综合,由该组负责人审核把关,办公室主任审定后上报。

 

所(中心)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二十六